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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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4月1日8:00至4月12日17:00
第二批次:6月17日8:00至6月28日17:00
为保证2024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郑州市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2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欲在我市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民户口本)在新郑市。(龙王、八千属于郑州航空港区)
(二)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在新郑市。
(三)目前就读高校(仅限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持有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在新郑市。目前在新郑市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专科
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当前就读高校所在地三者任选其一认定。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在省外高校就读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新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在我市的也可以申请认定。
(四)驻新郑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在新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人在郑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显示有效期限。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听障人员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考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五)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zlxz/)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工作安排
2024年上半年我市面向社会开展两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4月1日8:00至4月12日17:00
第二批次:6月17日8:00至6月28日17:00
2.受理人员范围
第一次批次: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以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第二次批次:符合认定条件的2024年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3.体检
第一批次体检:2024年4月8日--4月13日(共6天)
第二批次体检:2024年6月24日--6月29日(共6天)
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网上报名与体检无先后顺序之分。
4.网上确认
第一批次网审:4月16—22日。
第二批次网审:6月30—7月4日。
(三)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认定流程为:“注册--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认定结论,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具体如下:
1.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2.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选择新郑市教育局。
(2)选择确认点。请申请人选择与自己身份一致的确认点,否则不能通过网上审核。
(3)“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4)“请选择是否在校生”。
请申请人选择与自己身份一致的选项,否则不能通过网上审核。
(5)申请人通过“身份证明”栏目,拍照上传以下认定材料之一:
①户籍在新郑的,上传户口薄凯发真人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②居住地在新郑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新郑市居住证原件。
③目前在新郑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4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拍照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须拍照上传由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原则上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④驻新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特别提示:
取得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通过“其他”栏目补充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申请人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
(7)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实行邮寄送达方式进行(未做胸透者现场领取)。“是否邮寄”请选择“邮寄”,并填写收件人正确姓名、邮寄地址和凯发真人的联系方式,以免影响您的证书邮寄。2024应届毕业生邮寄地址请勿选择目前毕业高校,以免学校放假影响您的证书签收。
(8)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3.体检
申请人必须到指定医院: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新郑华信民生医院解放路院区,否则无效。申请人可以结合自己实际情况任选一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后面附件。网上报名与体检无先后顺序之分,申请人可以先体检,再网上报名。欲在新郑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第二批次人员亦可参加此次体检。
体检时共需两张与网报同底版照片(免冠、正面、彩色、白底一寸证件照),一张用于体检,一张用于办证;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另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所报学科学段,用曲别针夹体检表上。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至我中心,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怀孕等人员胸透可以缓做,补做胸透后再到新郑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下载。
4.网上审核
第一批次网上审核确认时间:4月16—22日。
第二批次网上审核确认时间:6月30—7月4日。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在审核阶段,新郑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在审核阶段,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人员,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无需现场审核。显示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认真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新郑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
学历、普通话等信息验证没有通过的第一批次申请认定人员,须在4月22日之前补充上传相关材料,未按时上传的申请人,参加第二次认定。
学历、普通话等信息验证没有通过的第二批次申请认定人员,须在7月4日之前补充上传相关材料,未按时上传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认定。
2024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4日前,通过“修改网办材料”——“学历学籍证明材料”栏目拍照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及时填写、上传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信息,供我中心网上审核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以认定。
至此,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5.认定结论、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
新郑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通过审核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期间凡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为了便民、利民,让申请人“少跑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实行邮寄送达方式进行。第一批次预计将于5月下旬陆续寄出,第二批次预计将于7月底8月初陆续寄出。
(1)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时,“是否邮寄”选择“邮寄”,认真填写、核对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确保信息无误,能够及时准确接收证书和申请表。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错误、停机、空号造成的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邮寄资料为一证(教师资格证书)、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24应届毕业生邮寄地址请勿选择目前毕业高校,以免学校放假影响您的证书签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邮政专营权是法律赋予邮政部门的特殊权限,受国家法律保护。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3)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4)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请勿选择邮寄送达。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新郑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地址:新郑市教育局253室(中兴路与中华路交叉口向西华夏国际商务中心),联系电话62696819。
四、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者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户籍在新郑市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居住地在新郑但户籍不在新郑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新郑市的居住证原件。
3.目前在新郑高校就读的2024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专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新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特别提示: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前取得的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后取得的毕业证)(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
(五)2015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需现场确认并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2.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我中心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按新郑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体检、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新郑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附件2:新郑华信民生医院解放路院区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附件下载地址:http://jszg.zzteacher.com/2024/xinzheng_0329/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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